《金真德》,此词条收录于12/15,仅供参考
金真德,唐朝贞观21年被封为柱国、乐浪郡王、新罗王。(武德7年,唐高祖册封金其平为柱国、乐浪郡王、新罗王;贞观9年,唐太宗封金善德为柱国、乐浪郡王、新罗王),她送其弟妹到长安留学,唐太宗赐《晋书》给他们。永徽元年,金真德作五言诗,并织于锦上送于唐高宗。永徽三年金真德死亡,唐朝设灵堂致哀。事迹据《旧唐书·新罗传》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。
题注:永徽元年,真德大破百济之众,织绵作五言《太平诗》,遣其弟之子法敏以献。
金真德作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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